6.1.1对教师、学生作出重大处理、处分前,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。

发布者:依法治校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4-07-13浏览次数:15

为健全教师权益保护救济机制,学校建立了教职工校内申诉制度,完善教师申诉的规则与程序。涉及对教师重大处理前,由工会和教代会成员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实施。

对学生作出重大处理、处分前,均完成情况调查和情况说明,并向学生告知、与学生沟通,询问学生对描述事件有无异议等,经过学院和学校领导慎重考虑后才给予正式的学校处理处分决定。


支撑材料:

1.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处理相关规定(退学、记过、留级).pdf

2.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规则.pdf

3.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规定.pdf


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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