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4.1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,由法治工作机构人员、学校相关专家、外聘执业律师等组成法律顾问队伍,在学校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。

发布者:依法治校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4-07-21浏览次数:21

    2023年8月,学校根据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机构作了调整,正式设立了法务部,任命法务部负责人,法务部负责人同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董事,对学校重大事项参与决策并发表意见,重大事项聘请法治专家提供法律意见。


  支撑材料:

    1.成立法务部、任命法务部负责人.pdf

    2.关于调整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.pdf

    3.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法治工作机构.pdf

    4.董事会决议(董事会成员任免决议 法务部负责人作为董事列席表决).pdf

    5.董事会决议(法务部负责人兼任董事会秘书).pdf

    6.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章程.pdf

    7.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决议(法务部负责人列席 并审议和表决章程修订).pdf

    8.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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